為 配 合 2023/03/13 公 佈 之 第 2/2023 號 法 律 《 建 築 業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法 》將 於 2023/11/1 正 式 生 效,屆 時 將 規 定 相 關 指 定 工 程 師 之 具 體 職 責,包 括 機械 工 程 師 、 機 電 工 程 師 、 土 木 工 程 師 及 建 築 安 全 人 員 等 , 其 中 有 關 起 重 機械 和 吊 具 之 檢 驗 更 有 相 關 要 求 , 對 此 為 令 相 關 法 律 可 更 平 穩 過 渡 執 行 , 是次 講 座 特 邀 業 界 人 員 就 主 題 進 行 實 踐 經 驗 分 享 , 同 時 亦 希 望 藉 此 搭 建 業 界溝 通 平 台 以 推 廣 建 築 安 全 相 關 之 資 訊 , 為 澳 門 建 築 業 構 造 安 全 的 工 作 環境 。 是 次 講 座 僅 接 受 網 上 報 名 , 詳 細 資 料 如 下 :